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各家证券公司下发了《证券公司程序化交易指令审核指引》(征求意见稿)等3项自律文件的征求意见函,拟设立撤单/报单比上限等控制指标,对程序化交易指令实施审核。此外,中证协还将建立违反程序化交易相关规定的黑名单,违规者将处以六个月到一年不得参与程序化交易的处罚。
为规范程序化交易发展,中证协近期组织起草了《证券公司程序化交易指令审核指引》(征求意见稿)、《证券公司程序化交易系统接入协议》(征求意见稿)以及《证券公司程序化交易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此前,中国证监会已公布了证券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与此同时,沪深交易所也公开征求程序化交易实施细则。根据上述管理办法,券商、期货公司需建立指令审核制度。
指令审核系统包括计算机自动审核以及人工复核、监控和风险控制等内容,贯穿交易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实现对程序化交易的实时、动态、全面的控制和监督。
中证协下发的征求意见稿明确,系统应至少具备可进行控制指标设置;根据控制指标,对交易指令进行实时监控、自动审核并阻止异常指令;记录、保存历史申报和成交记录,进行事后分析和报告等功能。
客户账户控制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单日账户最大资金使用量、最大成交笔数、撤单/报单比上限、每秒最大报单量、单位时间内的委托(含撤单)笔数等。
客户指令审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就单一交易品种,单日账户最大买入/卖出笔数、撤单/报单比上限、涨跌停板下单/撤单重复操作次数、委托回撤最小时间等。
某券商自营相关负责人认为,一旦规则成行,诸如反复挂单、撤单这样的tick by tick(逐笔交易)等特定类型的交易策略恐怕难以实施。
某北京对冲基金的交易员也表示,控制指标的上限将对程序化交易的策略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交所最新征求意见稿规定为例。一个交易日内出现五次以上每秒申报5笔将予以重点关注。机构人士认为,这将严重打击ETF套利者的积极性。尤其是在参与500ETF套利时,一次下单需购入500只股票,假设投资者为规避监管,每秒购买5只股票,则买齐需100秒。由于套利机会稍纵即逝,对套利者而言,近两分钟内的时间成本过高。
事实上,随着程序化交易监管的逐步加强,券商正在升级系统,并参考规定设置审核标准。而上述对冲基金人士也表示,公司也在严格控制错单、限制交易,如撤单/报单比已降至10%以内。
此外,中证协的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定,券商及中证协将对相关规定的客户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实行相应的惩处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于未履行有关报备义务,报备信息不实或不进行报备;用的程序化交易系统发生重大异常;未及时报告系统异常情况;实际使用的程序未经过验证测试和风险评估,或与经证券公司验证测试和风险评估的程序不一致的客户,自中证协通报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参与程序化交易。二是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境外部署的程序化交易系统或受境外计算机远程控制;利用程序化交易系统为他人提供服务的客户,自协会通报之日起一年内,证券公司均不得接受该客户的程序化交易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