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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ST15 冷扎板 规格齐全 定尺开平 保证质量图1

【宝钢】ST15 冷扎板 规格齐全 定尺开平 保证质量

2016-01-11 03:1012030已售
价格 5660.00
发货 上海预售,付款后4天内  
库存 8205起订1吨  
产品详情

456

汽车用板

宝钢生产的汽车用钢品种有制造车体外板、内板、结构件等汽车钢板;制造齿轮、连杆、曲轴、气门、轮胎钢丝、悬挂弹簧钢丝、气阀弹簧钢丝以及钢帘线用盘条等特殊钢条型材;制造传动轴管、减振器管、转向轴管、排气管、转向架等汽车钢管。宝钢汽车钢板有热轧板、热轧酸洗板、冷轧板、热镀锌板、电镀锌板等类别,共有150多个牌号,基本拥有了冷轧高强度系列、软钢多冲压级别系列品种,具备了烘烤硬化、IF钢高强度、含磷高强度高强车体系列用钢生产能力,600MPa冷轧TRIP钢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宝钢始终把汽车板作为企业的战略产品,1999年通过了英国BSI公司QS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3年提升为ISO/TS16949:2002版认证,成为国内冶金行业第一家获得ISO/TS16949体系认证的企业。宝钢股份的重点车型汽车板认证工作进展顺利,已通过上海大众B5整车认证,主要认证车型中有142个零件或钢种通过认证。目前,宝钢汽车板已大量用于一汽大众奥迪A6、上海大众帕萨特、上海通用别克等国内高档轿车。2003年宝钢股份公司的汽车板销量已突破155万吨,轿车用钢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50%。

宝钢自主创新研发了宝钢汽车板品牌,2006年底宝钢汽车板第1500万吨下线,标志着宝钢已成为我国汽车板生产的主要基地,跻身于世界一流汽车板供应商行列。作为与中国汽车工业同步发展的宝钢汽车板,始终将“同步”作为宝钢汽车板品牌的核心内涵,即“与用户不断提高的需求同步,与世界汽车板技术不断更新同步,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步”。

2006年,宝钢在高强钢及镀锌板的研发上不断突破,生产比例不断扩大,汽车板牌号已增加到200多个,可以生产的品种覆盖热轧、酸洗、普冷、热镀锌和电镀锌,并形成专利50多项;《宝钢高等级汽车板品种、生产及使用技术的研究》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宝钢完成了“汽车用高强度钢板及钢带”系列国家标准的审定和发布。2006年,宝钢汽车板销量达到265万吨,在国内冷轧汽车板的市场占有率超过50%,并向菲亚特、欧洲福特、北美通用等国际著名汽车企业出口。

1 st系列分类及代号

1.1钢板及钢带按用途区分如表1所示。

表1

用途

牌号

一般用

冲压用

深冲用

特深冲用

超深冲用

St12

St13

St14

St15

St14-T

1.2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区分为二级:

高级的精整表面FC(即O5表面)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FB(即O3表面)

注:O5、O3来源于德国标准DIN1623部分1,字母O表示从德文字表面(Oberflache)的第1个字母而来。

1.3钢板及钢带按表面结构分为四种:

特别平滑b

平滑g

无光泽m

粗糙r

1.4牌号为St14的钢板及钢带按拉延级别分为三级:

用于冲制拉延最复杂的零件ZF

用于冲制拉延很复杂的零件HF

用于冲制拉延复杂的零件F

加工车间展示

2尺寸、外形、重量

2.1St15钢板及钢带的公称厚度为1.0~2.0mm,St14-T的供货厚度为0.7~1.5mm,其他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外形、重量应符合Q/BQB401的规定。其他牌号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401的规定。

2.2标记

2.2.1钢板及钢带的完整标记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本产品标准号

表面质量代号

拉延级别(仅对St14)

表面结构

边缘状态(切边EC,不切边EM)

产品规格及尺寸、外形精度(厚度和/或宽度、长度、不平度)

2.2.2标记示例

(1)钢板,标准号Q/BQB403,牌号St14,表面结构为特别平滑(b),表面质量为FC,拉延级别为ZF,切边(EC);厚度0.8mm,A级精度,宽度1200mm,A级精度,长度2000mm,A级精度,不平度为PF.B级精度,标记为:

钢板ECQ/BQB403St14-FC-ZF-b/(0.8A×1200A×2000A-PF.B)

(2)钢带,标准号Q/BQB403,牌号St12,表面质量为FB,表面结构为无光泽(m),切边(EC),厚度0.8mm,B级精度,宽度1200mm,A级精度,标记为:

钢带ECQ/BQB403St12-FB-m/(0.80B×1200A)

2.3订货所需信息:

2.3.1用户订货时应提供4.2.1规定的内容及包装方式。

2.3.2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质量级别、拉延级别(仅对St14)、表面结构种类及边缘状态,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及不平度精度、FB级表面质量、拉延级别(仅对St14)为F、无光泽表面结构的切边钢板及不切边钢带供货,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

加工车间展示

3技术要求

3.1牌号和化学成分

3.1.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脱氧方式

化学成分%

C

Si

Mn

P

S

Alt

St12

St13

St14

St14-T

St15

铝镇静

铝镇静

铝镇静

铝镇静

铝镇静

≤0.10

≤0.08

≤0.080

≤0.080

≤0.06

≤0.03

≤0.50

≤0.45

≤0.40

≤0.40

≤0.35

≤0.035

≤0.030

≤0.020

≤0.020

≤0.020

≤0.035

≤0.035

≤0.030

≤0.030

≤0.025

≥0.025

≥0.025

0.025~0.07

3.1.2钢中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牌号CuNiCrAsSn

St14,St14-T,St15≤0.12%≤0.08%≤0.06%≤0.05%≤0.05%

St12,St13≤0.15%≤0.10%≤0.10%≤0.05%≤0.05%

3.1.3如供方能保证钢中的铜、镍、铬、砷和锡的含量符合上述规定,则可不进行这些元素

的化学分析。

3.1.4成品钢板及钢带的化学成分与表2规定值之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222的规定。

3.2冶炼方法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3.3交货状态

3.3.1钢板及钢带冷连轧后经热处理(退火)和平整后交货。

3.3.2按本标准供货的钢板及钢带通常涂油,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清除掉,供方保证,对涂油产品自准发之日起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及贮存条件下六个月不生锈,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以不涂油供货。

加工车间展示

3.4力学性能

3.4.1钢板及钢带供货状态下的拉伸性能和硬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牌号

拉伸性能

硬度②

屈服点①

MPa

不大于

抗拉强度

MPa

伸长率

不小于

HRB

HRF

HR30T

不大于

St12

280

270~410

28

65

94

60

St13

240

270~370

34

55

88

53

St14

210

270~350

38

50

86

50

St14-T③

210

270~350

42

50

86

50

St15

195

250~330

40

注:①屈服点为σSL或σP0.2。

②硬度HRB适用于厚度大于1.1mm的钢板及钢带,HRF适用于厚度大于0.6mm至1.1mm的钢板及钢带,

HR30T适用于厚度不大于0.6mm的钢板及钢带。

③St14-T适用于特殊用户,加报r值、n值,最大供货宽度为1620mm。

3.4.2表3中所列硬度为三次试验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验值比表3中的规定值提高二个单位。

3.4.3厚度不大于0.7mm的钢板及钢带,其屈服点允许比表3的规定值提高20MPa,其伸长率允许比表3的规定值降低2个单位。

3.4.4对于牌号为St14,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板及钢带,其屈服点最大值允许为225MPa。

3.4.5对于牌号为St13、St14、St14-T和St15的钢板及钢带,在供货6个月内应保证冲压时不产生滑移线,对于牌号St12、FC组表面的钢板及钢带在供货3个月内,应保证冲压时不产生滑移线。

3.5工艺性能

厚度不大于2mm的钢板及钢带,在供货状态下的杯突试验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

3.6表面质量

3.6.1钢板及钢带的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及钢带不得有分层。

3.6.2钢板及钢带的表面质量分为二级,其特征如表5所列。

表4mm

杯突值

公称厚度

冲压深度不小于

St12

St13

St14、St14-T

St15

F

HF

ZF

0.5

8.8

9.5

9.6

9.7

9.8

0.6

9.0

9.8

9.8

9.9

10.0

0.7

9.2

10.0

10.1

10.2

10.3

0.8

9.4

10.2

10.3

10.5

10.6

0.9

9.6

10.3

10.5

10.7

10.8

1.0

9.8

10.5

10.7

10.8

11.2

1.1

9.9

10.7

10.9

11.0

11.3

1.2

10.1

10.8

11.1

11.2

11.5

1.3

10.2

11.0

11.2

11.3

11.7

1.4

10.4

11.1

11.4

11.4

11.8

1.5

10.5

11.2

11.5

11.6

12.0

1.6

10.6

11.3

11.6

11.8

1.7

10.7

11.5

11.7

12.0

1.8

10.8

11.6

11.8

12.1

1.9

11.0

11.7

11.9

12.2

2.0

11.1

11.8

12.1

12.3

注:①中间厚度钢板及钢带的杯突值,按表列值用内插法求出并修约至小数一位。

②表列数值适用于三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三个试验值中任一值低于规定平均值的数不得大于0.3mm。

表5

级别

名称

特征

FB

(O3)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不影响成型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陷,如小气泡、小划痕、小辊印、轻微的刮伤及轻微氧化色等允许存在。

FC

(O5)

高级的精整表面

产品二面中较好的一面必须对缺陷进一步限制,即不能影响涂漆后的外观质量或电镀后的外观质量。另一面必须至少达到FB级表面的要求。

3.6.3在连续生产钢带的过程中,因局部的表面缺陷不易发现并去除,因此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部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8%。

3.7表面结构

钢板及钢带表面结构(加工状态)分四种,其特征如表6所列。

4试验方法

4.1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4.2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和不平度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4.3每批钢材的检验项目、试验数量、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6

表面结构

代号

平均粗糙度Ra(μm)

特别平滑

平滑

无光泽

粗糙

b

g

m

r

≤0.4

≤0.9

>0.6≤1.9

>1.6

表7

序号

检验项目

试验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分析

1/炉

GB222

GB223

2

拉伸试验

1

GB2975

GB6397

P9试样

取横向试样

GB228

3

杯突试验

1组3个

GB4156

试样位置距侧边≥50mm

GB4156

4

硬度

1组3个

GB2975

GB/T230

GB/T1818

5

平均粗糙度

1

EURONORM49-72

5检验规则

5.1钢板及钢带应按批检验,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30吨的同牌号、同规格、同表面状态和同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板或钢带所组成。对于卷重大于30吨的钢卷,以每卷作为一个检验批。

5.2如供方能保证,可不进行表6所列表面结构的特定检验。

5.3复验

对于拉伸、杯突和硬度试验,初验时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可从同一批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每一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

6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Q/BQB400的规定。如需方对包装重量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附录A(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与引用标准及国家标准相近牌号对照表

表A

标准号

Q/BQB403-1999

DIN1623-(1)1983

EN10130-1991

GB5213-85

St12

St12

FeP01

St13

RRSt13

FeP03

08Al

St14

St14

FeP04

08Al

St15

FeP05

St14-T

FeP06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技术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宝钢集团公司技术部质量标准室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沈振邦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DIN1623-1-1983、EN10130-1991

本标准水平等级标记Q/BQB403-199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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